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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 招 生 简 章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初中一年级学生、部分初中、小学插班生。 入学不受户口限制,凡符合招生政策的学生均可报名。节假日照常办公,欢迎参观垂询。 报名时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资料 (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户口: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监护人及申请就读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就读人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入学学生的一寸彩照三张。 (二)非深圳户籍户口: 1、户口本、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监护人及申请就读人的户口本、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就读人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广东省户口为《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及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的原件; 5、申请入学学生的一寸彩照三张。 录取: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合格者方可录取。 体检:新生到本市区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必查项目:肝功能、乙肝两对半)。新生须携带体检表到学校注册。 二、收费标准 本校为国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由教育行政部门及物价部门统一核定。
(一)走读生收费包括项目:学杂费、教材资料费、证书手册费、校服费、体检费、社会实践及军训费、班费等学生在校学习费用,不包括伙食费、交通费; (二)寄宿生收费包括项目:学杂费、教材资料费、伙食费、住宿费、证书手册费、校服费、体检费、床上用品费、社会实践及军训费、班费及学生在校一切学习和生活费用、交通费只包括每周接送一次家住深圳特区二线关内及宝安的学生。 三、联系地址及电话 电话:0755-26499700、26499711 网址:www.bdfsz.com.cn 四、报名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招生办
邮编:51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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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部简介
初中部简介
初中部秉承北大附中“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又新赋其许多崭新的教育内涵和鲜明的开放特色。开放而和谐的大建筑群,构筑了一个个开放的自主学习空间:每一间普通教室都是由网络计算机、视频展台、电视等设备构成的多媒体学习室;教室外侧长廊的墙壁上满架的图书由学生随意取阅;教学区走廊里宽大实验桌上陈列的各学科常用实验仪器,成为开放的“实验室”;全天网上在线的十几台电脑安设在走道拐角,学生可以随时查阅资料;可自由弹奏的钢琴摆在回廊里,形成了“艺术沙龙”;标准的实验室、体育馆、阅览室、琴房以及配有各种乐器的音乐教室供学生自主管理和使用……春风化雨,现实中的博雅学园,早已成为学子们精神的家园、求知的学园、成长的乐园。 初中部现有七、八、九三个年级共26个教学班,学生900多人。初中部全部实行小班化、分层次教学和寄宿制、规范化管理。现有任课教师及生活管理教师共93人,其中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及国家级骨干教师6人,高级教师13人。教师年龄分布合理,教师团队师德高尚,敬业奉献,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创新精神。 办学三年来,初中部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第一、突出特色、全面发展”的办学方针,初步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以德立校,形成学生自主发展的育人模式;以学生发展为本,创造了素质教育课程结构体系;突出英语文化教育,形成英汉双语的教学环境;开发现代教育资源,形成了信息与科学技术教育特色;培养环保意识,创建了绿色学校。“无人监考”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品格,“爱心导师制”关爱每一位学生的成长,“分层走课制”、“选修课学分制”激发了学生的进取心和求知欲,提高了教学质量。 现代的管理思想,严格的质量管理措施,使初中部奋发有为,硕果累累。在南山区历次统考中,初中部各年级各学科均名列前茅,其中八年级各学科成绩综合均排名第一,更是独领风骚。在两届全国“希望杯”数学邀请赛决赛中,有2人获金牌,6人获银牌。第六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比赛中,获绘画二等奖2人,书法二等奖1人。深圳市航模比赛上,囊括了十一个项目的七个金牌……在全国基础教育改革重点实验区的深圳南山,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初中部已逐渐成为基础教育领域的又一颗闪亮金星。 高中部简介
关于深圳市2005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深教〔2005〕143 号
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中小学: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市民广泛关注的一件大事,也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一项重要常规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有关单位应以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规范初中招生行为,完善初中招生办法,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切实做好2005年我市秋季初中招生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贯彻执行2005年秋季全市初中招生计划。如确需调整计划,必须按计划编报审批程序申报,在批准之前,不得随意增减计划。各初中学校不得随意扩招或减少招生。为顺利完成招生工作计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应深入调研,认真做好学位预测、学区划分、学位安排以及招生宣传与咨询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区际初中招生工作的协作与交流,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二、坚持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努力实现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的工作目标。学校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未经我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单独考试招生。市局直属学校招收地段生工作纳入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基[2002]1号)的有关规定精神, 2005年秋季市外国语学校初中仍实行单独招生,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严格控制学位总量,严格按招生条件安排学位。我市初中一年级的入学条件为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蓝印户口或符合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有关条件的暂住户口儿童(即父母双方在深居住满一年以上,能提供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以及参加了社会保险的证明;父母及子女均办理了暂住证;在深有固定住所并能提供合法的购房或租房证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按规定办理了计划生育证明),以及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 继续贯彻落实“两个为主”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将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纳入各区统一规划。各区要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在多途径解决符合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条件的非户籍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同时,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做好劝回原籍就读工作。 四、进一步做好深圳户籍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与贫困家庭学生的入学工作;严格按规定做好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子女的学位安排工作。 五、严格执行《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深教基字[1999]26号),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应通过各种形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初中学生报到注册、转学手续等具体要求,让学生和家长尽早了解有关规定,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事。 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切实做好今年初中招生的宣传动员、接受咨询、接待来访等工作,尤其是对家长的来电来访,要求服务热情、周到。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招生监察机构并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各招生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人员,将予严肃处理。 七、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6月10日以前,完成各区验核本区小学生报名申请资料、交换跨区改派学位学生名单、各初中验核跨区改派学位学生资料和深户在外省、市就读学生到区教育局报名等工作。 6月10日开始进行初一新生学位分配工作。 7月13日以前,各区确认初一新生名单,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并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 7月17日以前,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 9月进行2005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总结。具体时间安排见《深圳市2005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 具体工作日程由各区参照《深圳市2005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确定。 在执行以上意见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请随时向我局基础教育处反馈。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并于9月1日前向我局提交《2005年初中招生工作情况汇报》。
南山区2005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须知 (供小学毕业生家长使用) 一、招生对象 1、南山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2、从外区(市)回南山,符合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程序 (一)准备升学资料(4月20日前) 小学毕业生填写《南山区2005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并备齐升学资料,用A4纸复印且按如下顺序装订: 1、深圳户籍学生 ⑴《南山区2005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改派学位申请表) ⑵户口本、学生本人身份证(儿童证) ⑶房产证或合法购房合同(因购房要求改派学位者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街道租赁办出具的在本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⑷计划生育证明(详见《录取说明》第1条) ⑸学生体检表(毕业学校提供) 2、非深圳户籍学生 ⑴《南山区2005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改派学位申请表) ⑵户口本 ⑶父母及学生本人暂住证 ⑷房产证或合法购房合同(因购房要求改派学位者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街道租赁办出具的在本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⑸计划生育证明(详见《录取说明》第1条) ⑹提供父或母在深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以及参加了社会保险的证明;(详见《录取说明》第2条) ⑺学生体检表(毕业学校提供) (8)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须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二)改派生填写《南山区2005年秋季小学升初中改派学位申请表》(4月22—23日) 1、《南山区2005年秋季小学升初中改派学位申请表(购房)》:因购房住址发生变化且不在同一片区者填写(以对口中学为中心,半径3公里范围内的,学位紧张的学校,教育局不受理改派申请)。 2、《南山区2005年秋季小学升初中改派学位申请表(到外区、外市、民办学校就读)》:凡需到外区、外市或民办学校就读的,在其就读小学填写,南山教育局不再安排学位。 (三)中学验核对口小学毕业生资料原件(5月21--22日) 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带升学资料原件及按顺序装订好的复印件(A4纸)到对口中学验核(含购房改派生的申请表)。 (四)区教育局接受从外区(市)回南山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学位申请(5月16日--6月2日) 1、申请对象:⑴南山户籍学生;⑵非南山户籍,父或母在南山区工作且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⑶非南山户籍,其监护人在南山区购买了合法房产的。 2、填写表格:家长持户口本及房产证到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801室填写《2005年秋季外区(市)小学毕业生回南山升学学位申请表》,领取《学位申请回执》。 (五)中学验核从外区(市)回南山申请学位的小学毕业生资料。(6月4-日验核,7日补验) 监护人持小学毕业生升学资料原件及按顺序装订好的A4纸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教育局拟改派的中学验核材料,领取《中学验核材料回执》。 (六)录取工作(6月10--25日) 1、教育局根据中小学联合验核后的《南山区2005年秋季小学毕业生名册》、《南山区2005年秋季小学升初中改派学位汇总表》及《2005年秋季外区(市)小学毕业生回南山区升学汇总表》在网上录取新生。 2、教育局对部分学校学位进行调整。 (七)确认录取名单(7月5-6日) 教育局确认录取名单,学校在网上查询、核对录取结果。 (八)公布毕业生去向,新生注册(7月10--16日) 1、7月10-13日,各小学公布毕业生去向,代发《初中报到注册通知书》。 2、7月15-16日,初一新生到初中学校报到注册。 (九)民办学校招生 1、民办学校应优先满足南山学生入读的要求,提供不少于60%的学位给南山生源(指南山户籍及南山购房户)。只要本人申请,入学资料齐全,不得拒绝。 2、学校要将本校收费标准在报名处公示。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而不去报到者,公办学校可拒绝其改派学位的申请。 三、录取说明: 温馨提示: (1)按目前深圳市高中学校的招生政策,非深圳户籍不能报考市属重点高中和区属重点高中学校; (2)即使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学生在深圳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原则上应回原籍参加高考,若深圳的高中学校同意借考,该生也不能享受深圳户籍学生待遇; (3)2007年,广东省将自行组织高考命题,非广东省户籍的学生须回原籍所在的省市参加高考,因各地教材及考试科目不同,可能会影响学生的高考成绩。 1、关于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方面的材料。 ①凡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②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母)、一寸登记照先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加盖验证章。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收取复印件。 ③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先到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南山区计划生育证明》,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加盖验证章。学校查验后,收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和《南山区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④非广东户籍人员: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先到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南山区计划生育证明》,然后到现居地住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加盖验证章。学校查验后,收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和《南山区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⑤凡属超生的,应提供已接受处罚的证明资料。 2、关于提供《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父母在合法单位工作的,提供父或母的工作单位证明;父母是个体经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 凡属合法就业和合法经营的个人,应持身份证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原深圳市社保局)各区的社会保险征收科窗口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目单》。《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目单》可作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3、在同等条件下,录取时将按照“深圳户籍优先,独生子女优先”的原则进行。学位紧张的学校,可能无法保证部分学生就近入读公办学校。 4、购房改派,是指申请者监护人因购买了合法房产需要改派学位。若住址属同一学区片(以对口中学为中心,半径三公里范围内),而申请改派的学校学位紧张时,将不予改派。 5、从外区(市)回南山和本区内购房改派的小学毕业生,由教育局根据该生住址附近学校的学位情况安排学位,但不一定能保证就近入读。教育局已安排了学位,学生不按时验核材料和报到者,责任自负。 6、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指深圳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在南山区内工作且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南山区“绿色通道”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子女。这类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和证件。 7、港澳、台湾、外籍儿童入学。 (1)港澳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人士在深“居住证”,其他条件参照非深圳户籍生分类,提供材料、缴费,不查验计生证。 (2)父母在南山投资办厂、做贸易或购房的台湾儿童到市台办填表,市教育局签署意见后,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按“就近原则”安排学校。参照非深圳户籍分类,提供材料、缴费,不查验计生证。 (3)外籍儿童,建议其到蛇口龟山别墅区的外国人子弟学校或南山中英文学校、中加学校就读;若申请公办学校学位,经学校同意,验核其在市公安局办理的外国人在深“居留证”,由学校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人事处审批,方可借读。其他条件参照非深圳户籍分类,提供材料、缴费,不查验计生证。 8、中学的学区,就是其对口小学的学区,家长可在南山教育网www.nsjy.com《中学学区一览》查询。 9、凡提供虚假入学材料的,一经查实(含入学后),南山区的所有公办学校将会谢绝该生的申请。 10、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申请学位或无法提供入学材料者,中学可不予录取,并向家长书面告之理由。 11、不按规定时间验核材料和注册,又没有请假者,责任自负。 12、南山教育局地址:南山大道南山教育信息大厦(新桃园酒店北边) 南山教育局网址:www.nsjy.com 基础教育科初一招生咨询电话:26486074 26486070(人工) 96099800(自动)
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05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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